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1002)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111002)
(D******111002)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四批商丘D******111002)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宁陵县城郊乡厚陈村西南角养牛场,粉碎牛粪和其他原料,制成饲料,气味难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宁陵县城郊乡境内无厚陈村,没有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牛场。
三、处理整改情况
无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5日
终审:web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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