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X20181115008)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X20181115008)
(X2018111500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八批商丘X20181115008)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宁陵县东关村至北关老环城路(葛伯东路), 道路尘土飞扬,垃圾成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问题属实。城关镇葛伯东路全程2.5公里,因洒水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因群众卫生意识不强,随时会有生活垃圾倾倒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安排洒水车辆对该路段进行定期洒水去尘,并安排在该路段放置垃圾处理池,葛伯东路属于四湖改造拆迁范围之内,城关镇政府保证拆迁之前保持此路段的干净整洁。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8日
终审:web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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