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20181116032)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116032)
(D******116032)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九批商丘D******116032)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石庄村前河南中祥塑料有限公司,(油墨、甲苯)污水排到村边河里,气味刺鼻,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位于产业集聚区王庄村委史庄村,主要生产、经营编织袋。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锅炉,无废水排污口,不存在(油墨、甲苯)污水排到村边河里,气味刺鼻的现象。该企业周围村庄已拆迁完毕,无人居住,不存在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1日
终审:weblad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