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20181120022)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120022)
(D******120022)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十三批商丘D******120022)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宁陵县城关镇南关村委会楼下,门朝东有一家榨花生油门面,味道难闻,花生脱壳扬尘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作坊位于宁陵县城关镇南关村委楼下,属家庭式作坊,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三、处理整改情况
城关镇政府迅速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对该榨油作坊所有机器设备进行全部拆除,并对花生脱壳机老板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对该作坊两断三清,已取缔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3日
终审:weblad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