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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宁陵县产业集聚区 发布时间:2017-03-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规划调整概况
    为强化产业集聚区载体功能,推动商丘市组团式发展,宁陵县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进行以下调整:沿原规划东、北边界适度拓展,新增规划面积7.21平方公里。调整后规划范围为:东至东环路、西至沙河路、南至人民路—建设路—昆仑东路—S325一线、北至连霍高速—北环路一线,规划面积16.91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1.7平方公里、发展区8.23平方公里,控制区6.98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目标调整为: 2020年,超过200亿元。主导产业调整为:重点发展化工产业和家居用品制造业。功能布局调整为:按照产业集聚、产城互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沿吴王沟滨河、西沙河景观带,以迎宾大道为横向发展轴、工业大道和华山路为纵向发展轴,规划建设家居用品制造、化工产业和综合服务园区,形成 “两带、三轴、四园”的空间结构。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区域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第二阶段是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集聚区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举行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关部门,征求专家及领导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最后报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布如下,欢迎您参与到集聚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1.您是否了解宁陵县产业集聚区;
    2.集聚区的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3.集聚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4.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集聚区的建设有何意见及要求。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集聚区规划筹建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煜夏
    联系电话:138******1986
    邮政编码:476700
    通讯地址: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10
    电子邮箱:258342572 @qq
    邮政编码:475000
    通讯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ato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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