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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常风茂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35:22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28

 


 

宁陵县审计局2022422日至930日,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常风茂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等。

常风茂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0月生,河南省宁陵县人,研究生学历。常风茂同志自2012年6月以来担任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常风茂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立足项目建设,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县发改委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拟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方案。根据宁陵实际情况,认真筛选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81个(2020年35个、2021年46个),以项目促宁陵经济发展;二是跟踪管理、协调服务。定期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及时组织召开重点建设项目调度会,分析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2020-2021年81个项目总投资5716869万元,计划当年投资3002576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4228216万元,当年投资完成率140.82%。

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县发改委始终把服务企业和办事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一网通办、持续精简审批、优化窗口服务。一是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不见面”审批,把“放管服”改革工作当“一把手”工程来抓,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当“一把手”工作来做;二是选精派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到服务窗口工作,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坚决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杜绝“吃拿卡要”不良行为发生,营造一个气正风清的宁陵营商环境。

从审计情况看,常风茂同志任职期间,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常风茂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常风茂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常风茂同志任职期间,县发改委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共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双替代”等4项工作,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其中3项发现,常风茂同志在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抓项目、促投资方面尚有差距等问题。具体如下:

1.抓项目、促投资方面尚有差距

由于监管协调不力,致使部分重大项目未按期开工。宁陵县2021年重点项目46个,由于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环境评估等前期工作主要制约因素,导致3个重点项目未按期开工。如:宁陵豫东现代铁路公转铁物流园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10至2022.11,截至2022年9月底,该项目未开工,正在完善前期工作,可研已批复,规划、设计正在进行。

2.“双替代”取暖设备发放监管不到位,且效益差。

宁陵县2020年“双替代”取暖设备采购28800台、1420万元,共实施13个乡镇、14400户,调查4个乡镇5个村委20户农户发现:一是“双替代”取暖设备发放标准不一致。各村委依据电表用户发放“双替代”取暖设备(电暖气),其中:4个村委按1个电表发放2个电暖气、1个村委按1个电表发放1个电暖气,由于个别村委存在一户多表现象,1户最高领取8台电暖气;二是闲置率高。调查农户均反映取暖设备耗电高、用不起,且有50%左右的农户电暖气未开箱存放家中,未发挥资金效益。

上述1至2项问题,主要是县发改委常风茂同志工作推动不力、监督不到位所致,常风茂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县发改委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审计发现,两年来县发改委产业结构仍没有调整优化到位。具体如下: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仍有空间。宁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对宁陵县主导产业进行了调整优化,电子信息产业没有形成主导效应,农资化工产业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没有形成链条产业,对富民强县的拉动仍然有限。

上述问题,主要是县发改委常风茂同志工作推动不力所致,常风茂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履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等职责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县发改委预算执行、对经济风险防控重视程度、经费支出合规性等方面的工作。审计发现,县发改委存在超预算支出、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5项,涉及金额139.98万元。具体如下:

1.超预算支出130.65万元

2020年至2021年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超预算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5万元,其中:2020年,预算安排县发改委商品和服务支出45.07万元,账面实际列支141.56万元,超预算支出96.49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县发改委商品和服务支出48.37万元,账面实际列支82.53万元,超预算支出34.16万元。

2.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涉及金额0.33万元,具体为:

(1)2020年,县发改委在差旅费报销时,超规定报销差旅费0.21万元超假期天数补助600元,下乡补助超标准660元等)。

(2)违规报销退休干部通讯补助0.12万元。

3.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8.35万元

2020年至2021年,县发改委列支办公费、印刷费等5.45万元,无具体事由;

2020年,县发改委列支办公用品、慰问品等4批次2.9万元,无购物清单明细等相关资料;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县发改委2020年至2021年差旅费支出中,存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差旅费报销标准不一致去商丘出差有的按130元/天/人的标准报销,有的按180元/天/人的标准报销);出差审批单无出差时间和审批人等。

5.对经济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够

2020年至2021年,宁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对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且未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

上述1至5项问题,主要是县发改委常风茂同志工作监督不力所致,常风茂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建议

(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理念,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能,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政策,从严控制财务支出,避免铺张浪费行为,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年初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支出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四、宁陵县发改委的整改情况

宁陵县发改委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2022年12月31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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