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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审计局工信科技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宁陵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1 10:35:18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十二三十一日)

2022年第29

  

宁陵县审计局自202232日至331,对工信科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工信科技基本情况

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承担全经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服务等综合职能,内设办公室、社会发展股、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股、中小企业服务股等11个股室;辖科技技术情报所、科技开发中心、技术市场协调管理办公室3个二级机构兼管商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截至2021年底,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核定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4

(二)预算批复、执行情况

1.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宁陵县财政局批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4225489元。支出预算542254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13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401元、专项支出52140000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1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预算收入53125641元。预算支出7785317.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8581.8元,与预算批复相比减少原因:基本工资、津补贴为财政直接支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8商品和服务支出119781.52与预算批复相比减少原因:公务交通补贴未发放专项支出6982886.22与预算批复相比减少原因:政府“三化”改造资金30000000元、科技三项专项经费15000000元、科技合作专项经费500000元等资金未支付

2021年,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追加经费2765770.16元,其中:办公经费50000元、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补经费200000元、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补资金(省)100000元、省企业研发补助690000元、全市科技创新奖励奖金200000元、市级科技特派员资金50000元、科技创新专项1230000元、工资变动18982.16元、职工抚恤金226788元。

(3)部门支出情况

2021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支出12597384.95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645.78元、日常公用经费1022414.17元、项目支出10423325元。

2.县工业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经委)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宁陵县财政局批复县工经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52053元。支出预算435205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038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7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362元、专项支出3417598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1工经委预算收入3815925.16元。预算支出3191657.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873.16元,与预算批复相比减少原因:基本工资、津补贴为财政直接支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58商品和服务支出75668专项支出2801158.82与预算批复相比减少原因:宁陵县福美康化学品公司由于拆迁补偿方案未确定,资金未拨付到位。

2021年,工经委追加经费837308元,其中:办公经费45000元、万人助万企活动经费320000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费230000元、职工死亡抚恤242308元。

(3)部门支出情况

2021工经委业务活动支出377423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1097.1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4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486元、专项支出(对企业补助费用)700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21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制度规定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审计中也发现结余资金未上报财政调整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结余资金未上报财政调整预算,涉及金额130000.72元

1.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由于人员退休调整,致使2020年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结余6491.48元(住房公积金6296元、工伤保险195.48元),截至2022年3月底,该结余资金未上报财政调整预算。

2. 2021年,县工经委专项支出年底结余123509.24元,其中:酒精厂职工养老保险费(324人)年初预算安排1792990元,结余123469.24元;酒精厂职工医疗保险费(428人)年初预算安排132680元,结余40元。截至2022年3月底该结余资金未上报财政调整预算。

(二)超预算支出293090.98

1. 2021年,预算安排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品和服务支出277401元,追加办公经费50000元,账面实际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605305.98元,超预算支出277904.98元。

2. 2021年,预算安排县工经委车辆燃修费25000元,账面实际列支40186元,超预算支出15186元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500000

2021年,预算安排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专项支出——科技合作专项经费500000元,该资金为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与宁陵县科技合作经费,2021年11月财政拨付至县科技局,截至2022年3月底县科技局该项资金未支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涉及金额6402元

1. 2021年,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在差旅费报销时,个人自驾车辆或乘坐他人车辆出差报销过路费、燃油费等,共涉及39人次,金额6206元,其中:燃油费4970元、过路费1168元、核酸检测费68元。

2. 2021年,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在差旅费报销中超标准列支住宿费196元。具体为:5月11日-12日李某某、邵某去郑州参加数字乡村论坛,列支住宿费796元(2人1夜共2间房),按标准300元/天,应列支600元,超标准列支196元。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26688元

1. 2021年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列支办公用品一批3888元,无购物清单等相关资料。

2. 2021年,县工经委列支办公费两批22800元,超市定额发票322张,购物清单等相关资料。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已完成的项目形成的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达部门预算,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应加强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避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依据相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会计科目进行全面准确的分类,并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正确反映财务收支情况

五、整改情况

  工信科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将不合规原始凭证补充完整、超规定的资金退回县财政、结余资金已上报县财政调整预算、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2022年12月31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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