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统计局局长陈国东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宁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2年第32号
宁陵县审计局自2022年4月22日至5月30日,对县统计局局长陈国东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陈国东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2月出生,河南省宁陵县人,本科学历。陈国东同志自2017年1月以来任宁陵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带领县统计局全体人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执行,能够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职责。2020年准确反映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四上”企业年报工作,“两区”成功晋级二星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被省委省政府通报嘉奖。
(一)贯彻落实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个核心,坚定不移推进统计工作发展。圆满完成统计年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统计工作在服务宁陵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责任制、问责制和督察机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形成多渠道多方面防惩统计造假作假机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务责任。
三是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搞好预测预警,对经济形势和主要问题提前进行分析,每月印发统计月报,撰写全县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推动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积极推动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针对统计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把服务作为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监测、咨询和服务作用。制定了《宁陵县统计局关于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确保基层基础工作取得实效;研究制定了《宁陵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同时每年以“早准备、早谋划”为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尽早抓好有关工作的具体落实,加大经济运行调度,狠抓政策落实,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县统计局被评为2020年度全县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陈国东本人获得宁陵县2020年度重点工作先进工作者。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县统计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了经费支出原则、审批制度、报销程序等,重点对差旅费支出、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购置、接待费开支、车辆油料及维修费开支、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了规定。2020年至2021年,县统计局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共主持召开了党组会、领导班子会议 51次,其中:研究重大经济决策共8次,从相关决策的程序和过程看,基本能够做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集体研究。
(四)财政财务管理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制定了《宁陵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基本规范。
2020年至2021年,县统计局账面收入合计737.03万元(2020年499.93万元、2021年237.1万元);支出合计752.96万元(2020年504.09万元、2021年248.8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4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宁陵县统计局共有行政编制12名,参公事业编制11名,参公事业编制未定编到人,实有在职人员29人,超编6人。机关内设5个机构,下设2个参公事业单位。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通过招才引智引进人才2人。
(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统计局能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对该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及相关业务资料的审查,未发现陈国东同志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不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
(七)对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巡视中与审计监督内容相关事项和审计移交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陈国东同志履职期间,县统计局2018年接受县审计局审计1次,2021年11月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1次。对审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夯实审计、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审计组、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落深落细落实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针对审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统计局基本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本次审计也发现,陈国东同志任期内,县统计局还存在统计执法检查开展较少、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统计执法检查开展较少。
截至2021年底,宁陵县统计局取得统计执法证人员1人,未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队伍,无法单独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只能参与市局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没有成为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工作。
县统计局应根据规定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超预算支出11.76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县统计局商品和服务支出26.21万元,账面实际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37.97万元,超预算支出11.76万元。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6.54万元
2020年至2021年宁陵县统计局列支75户每季度对调查网点实物补助6.54万元,无领取补助网点名单及相关证明性资料。
(四)统发工资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少计收入支出203.69万元。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政统发工资203.69万元未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其中:2020年102万元、2021年101.69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四、宁陵县统计局的整改情况
宁陵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将不合规原规始凭证补充完整、统发工资已纳入单位账务统一核算、完整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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